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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详解 个人申请公积金五大热点问题

 

   【问题一】市民需要交纳多长时间公积金才可以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现在的政策规定是:凡青岛市民在申请贷款前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累计缴存6个月,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青岛市区域购买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35万元。同时可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板块测算可贷额度,但最终贷款额度的确定,需持相关材料,根据房价(二手房根据房龄)、首付比例、还款能力等综合因素,到拟购房的管理处去审核确定。
   【问题二】买房子没有用公积金贷款,选择了商业贷款。但一直在缴纳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还月供?
   目前青岛市民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的。
   购房者需要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及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单位经办人办理。提取额度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一年可提1—2次。
   【问题三】贷款期间市民可以申请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或者申请办理缩短贷款期限吗?
   市民是可以办理提前部分还款的。自今年6月8日起,青岛市取消了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的次数限制,市民可以更加合理、灵活的安排手头资金。同时也可以办理缩短贷款期限,但必须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无不良还款记录,申请时无逾期还款且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便可提出贷款缩期申请。
   需要注意的一点,组合贷款的期限变更,还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并且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变更期限要保持一致;此外,首次期限变更应以合同期限为准,缩短的期数要以12的倍数(年)进行变更。
   【问题四】自由职业者能否缴纳公积金?
   如果符合自由职业人员的缴存条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公积金,需符合以下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信用良好,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人员。填写《青岛市自由职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变更)申请审批表》,提供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本市个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上一年度本市纳税证明;如曾有工作单位并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还需同时提供本人的失业证原件。
   【问题五】目前有很多中介说可以帮助职工提取公积金,这些可信吗?
   目前社会上确实存在非法中介通过伪造证件“骗取”住房公积金,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对“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一经发现不仅要追回全部所提资金,还将影响本人今后的住房公积金使用及其他业务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对此,一方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内部加强管理,严把提取材料审核关,对有疑点的提取材料,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审核或实地查证;另外也正积极争取与房地产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联网,实时核对提取材料的真实性;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加大了与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力度,对“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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